关于全市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 新增业务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关于全市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

新增业务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经办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2221号)精神,我市失业保险今年新增的一次性留工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业务系统,已于7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经办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一)实施范围和条件

因今年以来我市辖区内的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均属于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且市本级统筹区符合《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湘人社规202219号)规定的“实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县(市、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2年以上的前提条件。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城区统筹的长沙市本级及上述五区范围内除财政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以外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均可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二)补助标准

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用人单位符合发放补助的参保职工数以当前在岗职工中在本单位累计参保满6个月的人数确定。

(三)办理方式

1、采用“免申即享”、后台数据比对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直接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无对公帐户或帐户信息不准确的,补助资金将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本单位最近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2、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需提供《长沙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承诺制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附件1)、《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请一次性留工补助明细表》(附件2)、《长沙市劳务派遣实际用工单位留工补助确认表》(附件3)至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05进行申请(附件1、附件2、附件3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四)咨询电话

市本级0731-84907636

二、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实施范围和条件

凡我市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可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此项补助不得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重复享受。

(二)补助标准

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一人只能享受一次。

(三)办理方式

采取企业承诺申报制办理,申请企业对所提交的一次性扩岗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在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参保缴费当月,凭《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附件4)、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附件5)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前往各统筹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附件4、附件5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2、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需提供《长沙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附件6)、《长沙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附件7)、《长沙市劳务派遣实际用工单位扩岗补助确认表》(附件8)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进行申领(附件6、附件7、附件8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公示后,发放补助资金。无对公帐户或帐户信息不准确的,补助资金将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本单位最近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五)受理地点

市本级: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03

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一A34窗口

长沙县: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综合窗口

望城区:望城区政务大厅17号窗口

浏阳市:浏阳市市民之家二楼人社局5051号窗口

宁乡市:宁乡市民之家9091号窗口

(六)咨询电话

市本级:0731-84907660

长沙县:0731-84023128

望城区:0731-88059909

浏阳市:0731-83627312

宁乡市:0731-88981076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实施范围和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失业人员,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予受理同一证书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二)补助标准

1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按1000元、1500元、2000元发放。

2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我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上浮10%

(三)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通过“湖南智慧人社”APP进行线上申请。

2、现场办理。携带①《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附件9);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④本人社会保障(银行)卡复印件,至领金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

3、现场受理地点。

市本级:长沙市人社局二楼政务服务大厅32号窗口

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34号窗口

长沙县: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综合窗口

望城区:望城区政务大厅17号窗口

浏阳市:浏阳市市民之家二楼人社局5051号窗口

宁乡市:宁乡市民之家9091号窗口。

4、各经办机构在(http://zscx.osta.org.cn)网站核验证书真伪,按规定审核、公示后,发放补贴资金

(四)咨询电话

市本级:0731-84907660

长沙县:0731-84023128

望城区:0731-88059909

浏阳市:0731-83627312

宁乡市:0731-88981076

四、关于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请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和扩岗补助的有关规定

(一)对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按照稳岗返还方式来为实际用工单位申请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和扩岗补助,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负责将对应的补助资金拨付至实际用工单位。

(二)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自身可以按参保企业同等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和扩岗补助。

(三)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必须符合《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2074号)规定的适用范围: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限内(参照2022年人社行政部门提供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登记备案名单)。

(四)代为申请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实际用工单位必须是除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单位之外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代为申请扩岗补助的实际用工单位,必须是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

五、凡采用承诺申报制的业务,申请单位或个人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承诺事项负责,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行政处罚和法律责任。

六、上述政策申请及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附件:

1.长沙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承诺制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

2.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请一次性留工补助明细表

3.长沙市劳务派遣实际用工单位留工补助确认表

4.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5.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

6.长沙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7.长沙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

8.长沙市劳务派遣实际用工单位扩岗补助确认表

9.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长沙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

 

202271

 

 

附件1:长沙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承诺制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docx

附件2: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请一次性留工补助明细表.xlsx

附件3:长沙市劳务派遣实际用工单位留工补助确认表.xlsx

附件4: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docx

附件5: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docx

附件6:长沙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docx

附件7:长沙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docx

附件8:长沙市劳务派遣实际用工单位扩岗补助确认表.xlsx

附件9: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docx